12月22日,泸州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解读专题培训会。这次培训会,是在今年7月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后,为提升泸州信用工作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而组织的首场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特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与信用建设处处长方曦对《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等进行全方位解读,并深入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
关于《条例》制定背景,方曦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时代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条例》分为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六条。
作为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立法过程中,相关各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落实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相关规定,围绕社会信用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定位,遵照国家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和基本规则,总结吸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有成熟经验,妥善处理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同时保持前瞻性,为今后社会信用的规范管理和体系建设预留空间。
培训会上,首信通联(北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任昊围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修正、“双公示”信息规范报送、A级纳税人企业培育等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作指导培训,并分享“信易+”应用场景创新案例,对各区县如何打造适合自身的信用应用场景建言献策。来自各区县、园区及市级部门代表还作现场交流发言。
泸州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肖昌燕在培训会上表示,泸州作为第二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健全政务诚信建设制度体系;要创新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推广“一处罚一告知一建议”的“三书同达”信用修复工作;要创新信用监管,探索建立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要创新信用应用,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开展“一区一县一应用”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推动泸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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