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钧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理论构建工作进阶

发布时间:2024/02/23 |来源: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分享到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理论构建工作进阶

——暨在2023北京信用学会年会上的发言

  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立项了“设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课题。课题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概念,并初步描绘了体系的功能框架和运行原理。在2000年3月,课题组就研究内容编辑出版了《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一书,赶着为当年的全国两会相关提案提供技术支持。

  在客观上,第一代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的形成于1999-2003期间。200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启动,推动了第一代政府信用监管理论的构建,特别是为建立非金融监管类的市场信用监管理论提供了中国政府实践。


图1 初始理论对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功能框架设计示意

  图1描述了课题组对社会信用体系的“问题导向”设计思想,图中各功能模块间既存在着现时逻辑关系,也隐含着远期逻辑关系。例如,在1998年,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投放消费信贷和扩大信用卡发放规模,这些举措为的是要拉动内需市场,以应对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的冲击。然而,要使信用投放取得高成功率,就需要控制住信用风险。因此,体系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块设计是课题研究的重点。再如,在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了再工业化时代,或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二次工业化。在这种混合经济体制中,市场经济成份大幅增加,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经济社会滑入“道德陷阱”的迹象明显。因此,课题在体系中设计了新型诚信教育工程的模块,为承接我国“物质文明”建设成果,使之上升到“精神文明”层面,突出了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规则作用于法律和传统道德“灰色地带”的特征。在方法论上,它颠覆了传统诚信教育适合对“君子”进行灌输式教育的方法,补上针对普罗大众实施诚信教育和规范文明行为方式的技术手段。在设计时,课题组借鉴了1786-1900年期间英法美日新诸国的“社会道德重建”经验。

  作为一种经济社会治理工具,其使用功能由四大功能模块定义,也划定了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范围。但是,我们不在此讨论社会信用体系工具性问题。

  既然要构建新的信用理论,必然要考虑理论的“真理性”和“普世性”。虽然课题研究有破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本之策的“问题导向”考虑,但课题组认为,作为一种市场治理兼顾社会治理工具,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不具有特定意识形态的“中性工具”,有着以“体系”功能治世的特点,可用于任何在经济体制中含有市场经济成份的国家。当然,使用社会信用体系这个工具的国家,可以将其需要的市场规则和社会规则赋予体系,使其符合使用国自身的经济和社会制度,自然也就让社会信用体系显现出使用国的特定社会意识形态。因此,社会信用体系的中性工具的特征如图2所示。


图2 社会信用体系的工具性特征

  特别需要提及的是,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绝对不是征信体系理论的翻版,而是征信体系理论的“反动”或“颠倒”。具体来说,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的核心是信用管理理论,企业和消费者信用管理理论才是主角,而征信体系是配角,其作用是“外部技术支撑”,形成了与外国征信体系为信控主角的治理理论的差异。

  课题组做出如此设计,一是考虑快速爬出工业时代道德陷阱的方法,为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提供“治本之策”;二是设法“多快好省”地建设征信体系。要的是一举两得的效果,应该说设计思想是具有前瞻性的。究其时代背景,课题组肯定是更注重为当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治本之策”提供理论依据。当然,课题组也提出了我国建设广义征信系统(包含信用服务业全行业)的新模式,即基础设施与信用规则一齐建设和运行,冀望在征信体系建设上也能实现对发达国家的弯道超车。虽然这只是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却是能让外国人看懂的部分。设计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论依据如图3所示。


图3 在1999-2003期间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

  当然,以上所介绍的理论和技术内容均属于构建第一代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的“早期理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理论建设工作已经走过了如下几个阶段:

  企业和消费者信用管理理论引入国内,本土理论基本形成(1998-2003)

  通用型(市场型)社会信用体系理论和实践的探索阶段(1999-2007)

  公共型(政府型)社会信用体系实践和理论的探索阶段(2014-今)

  以征信立法和信用标准化为起点的信用规则体系建设(2002-今)

  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信用卷》可视为是信用知识集初建的重大事件(2022-今)

  社会信用体系模式(理论模式+工程模式)构建探索(2012-今)

  在2014-2020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出台,政府不仅主导建设工作,各级政府也正式下场操刀,推进公共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入建设高潮期。《规划纲要》执行完毕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根据《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提出要求,对社会信用体系进行“法治化”塑形。总之,我国的公共型(政府型)社会信用体系部分的建设和运行取得了长足进展,丰富了在城市(指块)和行业(指条)信用体系两个方向上建设工作实践。非常值得一提的是,近一两年来,社会信用体系的功能开始向网络虚拟社会和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延伸了。尽管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存短板,例如市场型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处于大幅滞后状态,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已经展开流通应用,具备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研究走向深入和“升级换代”的客观条件。也就是说,对二十余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已经能够抽象出大量信用知识,架构起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的四梁八柱的基本条件已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研究工作推进方向如图4所示。


图4 社会信用体系理论进阶的三项基本建设

  知识体系是文明的核心。任何专业领域的知识体系都是构建对应学科的基础,并形成一个新学科的底层逻辑关系。因此,知识体系是建设新学科的充要条件。毋庸置疑,构建新类别的知识体系,就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因为我国创建和使用了社会信用体系这个治理工具,已经产生出成套的信用新知。我国有必要在总结社会信用体系设计、建设和运行的经验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的逻辑方法,将知识抽象出来,构建一个信用知识体系。或者说,信用知识体系的构建工作可以是围绕如何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展开的。

  既然知识体系是文明和文化的桥梁,我们就能以构建信用知识体系为纲,在我国形成的信用制度文化中挖掘具有真理性的知识,并通过信用知识体系形式将中华文明的这一部分精华融入人类文明。因此,建立信用知识体系是我们的将社会信用体系理论推向深入的一项重要科研使命。构建信用知识体系的现实意义也不容小觑,构建解释社会信用体系的自主信用知识体系有利于掌握重要的话语权。

  构建信用知识体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我们构建信用知识体系的任务和工作范围,在下图中用黄色框予以标识。


图5 信用知识体系框架示意及现阶段建构任务所在位置

  就信用知识体系构建的方法论来说,在构建信用知识体系时,我们应该坚持知识的去伪存真原则,积极开展信用元知识研究,并使信用知识体系能与相关学科衔接,使之能够嵌入如社会学(社会关系学、社会行为学)、经济学(信用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治理理论)、哲学(伦理学)和生理学等学科,依此让全世界的学界都能理解创建于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形成的信用制度文化。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构建信用知识体系的客观条件形成了,但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的政策条件并没有形成。目前,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对信用知识体系研究的意义认识不足,研究经费投入几乎为零。究其原因,主要这类研究属于基础研究,并非问题导向的研究。


  除了构建信用知识体系之外,信用规则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模式的构建和推广应用是同等重要的工作。鉴于今天的发言时间限制,不可能在此对这两个问题展开说明,仅向大家推荐两篇本人的旧作,作为抛砖引玉之用。


  创建基于中国经验的信用知识体系、信用规则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模式,是我辈学人的时代责任,该项工作时不我待。北京信用学会是一个聚集了数百名信用领域专家学者的学术平台,希望能借助这个平台的学术力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理论进阶,也为学会建立“信用学”学科的申请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支撑。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