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章中明确指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及完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准确理解把握《决定》要义,贯彻落实相关改革任务,需要立足四川实际,奋勇进取、推陈出新,采取扎实有效的针对性政策措施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之信用建设节点的强大力量。建议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落位落子、生根开花,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赋能加码,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信用数据库建设。继续执行巩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数据是信息化时代的基础细胞,信用具有大数据的诸多特点,努力增加和提升全省各类信用信息数据的数量、质量,强化信用数据库建设管理。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在归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夯实完善以信用平台为代表的信用基础设施。研究制定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的地方标准体系。加强行业、部门和地方之间信用信息整合。加快完善各类经营主体和社会成员信用记录,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增强四川省级、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及网站的运维管理,严格保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用信息,依法推进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加大信用监管与服务工作力度。纵深推进《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贯彻落实。广泛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借助信用监管这把规范市场经济的“金钥匙”,努力实现“以信用促监管、以监管强信用”的良好效应,全面构建良好信用生态圈。健全告知承诺制度,完善异议处理与信用修复制度。大力拓展“信易+”等多项惠民便企信用应用场景,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解决信息不对称,促进企业、群众享受优惠与便利,大幅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信任感和幸福感。持续推动信用监管创新,用好这项新型治理方式和手段,在国家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形成有力、有效、有为的信用制度格局。
健全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事项中,依法依规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依法对失信者采取相应的惩戒约束措施。强化企业信用依法公示和监管,建立完善各行业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推动信用宣传及培训教育。充分发挥信用宣传与教育培训的作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开展生动鲜活的信用宣教培训。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信用人才培养培训,鼓励高校整合资源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培养信用工作人才。在学校、企业、社区等开设“诚信讲堂”,掀起诚信宣传热潮,促进信用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源源不断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传播,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潜移默化滋润广大受众,使知信、重信、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精神层面的共同富裕。
(作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信用处 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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