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强化节水产品装备供给、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节水产业科技创新、加强节水产业支持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其中涉及信用相关内容。
在强化节水产品装备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水效标识管理制度,强化节水产品质量抽查,督促节水产品装备制造企业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依法打击水效虚标、认证结果造假等行为。加强节水产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完善节水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记录,强化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在加强节水产业支持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等项目予以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鼓励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落实好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节水技术创新、装备制造及产品的绿色消费。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用水消费品以旧换新和高效节水器具普及。推广“节水贷”融资服务,探索推广取水权、排污权等权益类抵押模式,加大对节水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水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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