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日对外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旨在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提升保险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反欺诈监管职责,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对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工作进行指导。
办法明确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责任务,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与处置、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予以规范。同时对政策性保险欺诈风险管理提出特别要求。
办法明确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职责分工,规定大数据反欺诈基本流程和各参与主体职责,同时明确了反欺诈对外协作要求。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指导保险机构和行业组织做好办法实施工作,持续强化监督,全面提升反保险欺诈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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