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局、外汇局及金融机构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意见》围绕稳外贸、稳外资、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和促融资、防风险、优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5方面11条政策措施。其中,不乏与信用相关的工作。
在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鼓励银行机构丰富完善信贷产品服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更多支持。支持保险机构优化承保理赔条件,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意见》还提到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基于真实可信的订单流、物流、资金流等数据要素,为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依据相关规定使用真实合规的电子贸易单据,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在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指出要推动保险机构完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服务。
在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优化支付结算环境方面。《意见》提到优化跨境人民币服务。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托真实贸易和投资需求,推动提升便利化水平,优化跨境贸易和投资领域人民币服务。《意见》还提到帮助企业应对汇率风险。指出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资信调查、国别风险研究等方面优势,为企业识别境外客户风险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在做好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全流程风险管控。对于跨境贸易,银行保险机构应结合企业历史贸易记录合规情况和贸易单证,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严防虚假贸易。
《意见》强调,要完善对接合作,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交流,做深做实“总对总”“分对分”合作;要做好落地实施,鼓励各地方、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支持举措,强化政策协同,放大组合效应;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共享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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