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提出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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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创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计六章65条,对知识产权的促进与运用、行政与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管理与服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激发全省创新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其中,明确了不少与信用相关的内容。
  具体来看,《条例》提出支持新区、开发区、自贸区、产业园区等经济区依照国家和省授权,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公共服务、信用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在行政与司法保护方面,《条例》提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依法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向国家和省有关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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