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提升农金机构风险管控能力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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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持续促进金融服务的政策强化、服务优化,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产品也层出不穷,但从客观来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作出部署。
  可以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息不对称问题一直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堵点之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推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提升金融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一方面,有利于降低银行获取企业信息的难度,提高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需求间的对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强化融资增信、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等配套措施,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定位、功能、管理方式、归集共享机制、信用信息综合利用等核心内容,通过为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有利于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难题。”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小微企业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实施方案》会对其带来怎样的影响?
  在吴琦看来,《实施方案》将极大推动业务模式和融资产品体系的升级,进而提升服务能力和质效。通过强化信用信息应用,中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分析报告等将为农村金融机构实施客户管理、创新产品和动态管理信用风险提供有效支持。同时,不但可以降低对抵押物的依赖,打造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还可以针对农业、农村、农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开发出更多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
  信用信息多维性值得关注
  应该看到,当前,信用信息出自多个部门、多个地区,归集的信息成倍增加,信息使用面临较多难题。
  “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融资服务,需要通过掌握企业信用信息判断企业信用水平,而这些企业信用信息较为分散、获取难度非常大,制约了金融机构基于信息发放信用贷款的能力。银行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和初创型企业,包括一些大学生创业贷款,对整体信用情况不掌握,对资产情况不掌握,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这是个非常大的堵点,也是非常大的痛点。”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为解决这一痛点,国家发改委建设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就是以信用换取贷款。
  在范若滢看来,需要强化对信息归集的统筹与治理。一方面,对信息分类标准化,提高同类信息的口径可比性。另一方面,整合信息平台,推动地方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减少重复建设。
  “关键是要建立统一标准,保障信息收集、利用、开放规范化。具体包括统一软硬件和网络等基础设施标准、统一技术架构和质量管理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运营标准、统一安全标准等。”吴琦表示。
  农村金融机构大有可为
  记者了解到,国家非常重视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5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归集整合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在金融领域,2021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附14大类信用信息共享清单。
  此次《实施方案》则提出,要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加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共享。二是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对地方平台建设的指导。
  应该看到,《实施方案》可以弥补中小微企业信用数据较少等不足,降低中小微企业由于缺数据、缺征信、缺担保对融资的影响。作为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如何用好信用信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
  对此,吴琦建议,第一,农村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在金融服务、资金融通、网点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区共享。
  第二,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快自身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借助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基于信用信息利用优化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体系,不断向县域乡村延伸触达半径和辐射范围。
  第三,农村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信用隐私的保护力度,依法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保障信用信息的安全和正当使用。
  “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要基于更完善、可得性更高的信用信息,进行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完善,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要提高科技水平,强化信息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客户画像、风险管控。”范若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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