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加强机关干部诚信建设 集中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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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诚信为立身之本、立业之本、立政之本、立国之本,加快构建政务诚信体系,既是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
  一、树立诚信意识,建设诚信社会。机关代表着政府行政的形象,更应成为道德和诚信的表率。持续在机关诚信履职的意识上聚力发力,引导机关当好守信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持续提升。
  二、抓好诚信教育,共建诚信平昌。集中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并印制学习手册100余份发放至干部手中,学习“政务诚信、司法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倡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说诚信话、干诚信事、做诚信人”,认真践行“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行为准则,呼吁在单位做诚信职工,在社会做诚信市民,在家庭做诚信亲人,发挥诚信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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