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前期开展的一般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实际,近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在资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组织开展《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重点产业村村干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种养殖业主等,共计 80 余人。
加强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本次学习宣讲同志主要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等方面展开。与会人员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了《条例》的内容,尤其是关于《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的理解。
强化信用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与会人员尤其种养殖业业主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村干部和法律示范户通过学习《条例》对政务诚信建设、诚信宣传教育、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等内容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营造乐至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系统全面推动,完善信用监管。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方面及时宣传激励和失信案例,对守信企业提供帮助,对涉及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公示,通过农业内部系统,建立失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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