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25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充分发挥审计干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10月18日下午,绵阳市游仙区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用“周三集中学”的方式对《条例》共八章六十六条内容进行了解读学习。要求要深刻理解《条例》对于推进社会信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下一步,绵阳市游仙区审计局将持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法治引领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宣传到位、执行到位,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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