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天全县委党校贯彻实施 《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中共雅安市天全县委党校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传播影响力,营造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中共天全县委党校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第一时间召开全校职工会议,对《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学习。会议主要学习了《条例》出台的背景、遵循原则、主要内容等,通过会议学习增强了党校教职工学好、落实好《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校教职工的诚信意识、深刻领悟了诚信的重要性,增强了党校教职工对于诚实守信的道德自觉和法律自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中共天全县委党校将对条例的学习纳入了党校主体班班次培训课程体系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诚信作为党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教导全体学员要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充分激发真诚的人格力量,以个人的言行遵守信诺,构建言行一致、诚信有序的社会,以良好的信用关系,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风尚,切实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中共天全县委党校还开展《条例》宣传进基层工作,深入社区、农村等一线,向广大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讲解、宣传、普及《条例》,不断增强社会群体对《条例》的了解,筑牢社会公众对于失信的警戒红线,使得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和失信的巨大代价,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对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之本,是做人做事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作为党校教师,要切实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就必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做到表率作用。因此,中共天全县委党校将《条例》作为全校教职工必读内容之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解读,将个人诚信作为量化全校教职工考核评定的重要标准,切实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党校教职工借贷、还款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行为,督促全体教职工做诚实守信的好职工,做以身作则的好教师,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下一步,中共天全县委党校将结合诚信校园建设工作,学《条例》、宣传《条例》,以党员干部教育工作为抓手,以弘扬社会传统美德为切入点,结合新时代家风建设为契机,为扎实推进诚信社会建设贡献党校力量。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