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会议,组织开展《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责任科室开展领学。《条例》于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围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规范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规范,在法律上明晰相关方的责任。这对于基层政府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具有指导意义。同时,《条例》也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保障。
会议通报了2022年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情况。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就拟参评企业是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情况进行核查,最终确定81家省级参评企业,34家市级参评企业,经参评企业申报自评、省市县三级审核、对外公示、企业申诉和现场抽查核实,形成评价结果。参会各科室、单位对2023年信用评价工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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