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比赛还是“刷钱游戏”?当心是诈骗!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

分享到

  “亲们,请帮我投上一票!”“考验友情的时候到了,投××号一票”……在朋友圈投票,想必很多人都遇到过,但这种投票的背后,也可能隐藏着骗局。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网络投票诈骗案件。诗词书画比赛为何成了“刷钱游戏”?一起来看看。
  前不久,蒲某在手机上看到了网络诗词书画比赛的报名链接,非常感兴趣。“主办方”宣称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最终结果由网络投票票数来决定,更让他心动的是,赛事设置20万元或者30万元不等的奖金或奖励。
  为了能成功获奖,蒲某每天不遗余力地发动朋友为自己投票,但排名不断被后来者超越。没过多久蒲某就发现,每日免费点赞票使用达到上限后,系统会显示有偿收费的点赞票,参赛者可以充值购买助力商品增加点赞投票数。
  “距离第xx名还要xx赞”,网页上显示着不断靠前的排名,刺激蒲某购买“助力”。最终,蒲某刷了16余万元才获得一等奖8万元奖金,且拖了很久没有发放,提出要报警才拿到奖金。
  而市民袁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刷了20万元才获得二等奖2万元奖金,并且发现有参赛选手没有新增点赞数,排名却一直在上升,很不寻常。”这时候他才恍然大悟,这些参赛选手其实是诈骗集团在后台设置的虚拟账号,刺激被害人陷入“刷钱陷阱”。
  经查,该起案件中的被告人童某经营某传媒公司和某云计算公司,雇佣多名被告人为员工。公司多次打着免费诗词书画比赛的幌子,以高额奖金吸引被害人,通过添加虚拟机器人占据高额奖项名次的方式,骗取参赛人员充值钱款1000余万元。
  综上,结合被告人及被告人单位的认罪态度、到案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闵行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比赛也成为一种潮流,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诈骗团队往往利用参赛者获奖心切的心理,虚构高额奖金,开设助力通道,引诱参赛者们充值投票。
  网络比赛诈骗案件的“套路”特点:
  第一步:“高额奖金”吸引入局。不法分子会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诱人的活动信息,如“赢取丰厚奖品”“豪车大奖等你来拿”,吸引人们的关注和参与。
  第二步:“高能对手”施加压力。活动组织者会设定一个投票期限,并强调投票结果将直接决定比赛结果,让参赛者们产生紧迫感。同时,设置虚拟参赛者占据高额奖项名次,不论参赛者拉来多少票,永远不会进入前十四名。
  第三步:“高效助力”诱导付费。当参赛者们发现自己排名落后时,活动组织者会诱导他们通过付费购买虚拟助力商品等方式,快速提升投票数。参赛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花“小钱”能得“大奖”,一步步被骗子套牢。
  警惕披着文化外衣的敛财骗局!
  首先,要更加理智地看待竞赛的价值和意义:无论什么样的竞赛,都是为了展现才能,而不是比拼财富。
  其次,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参加比赛,切勿参与高额付费比赛、刷钱投票等行为,切勿因贪图奖品造成财产损失。(首都网警)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