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新用户注册使用,经常会向新账户发放新用户优惠补贴,而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些补贴,薅起了“羊毛”。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网上学习“薅羊毛”被骗
“如何才能白嫖购物网站?跟我学,3分钟教你薅秃电商平台……”2020年12月的一天,短视频里的一段介绍吸引了林某的注意。视频中,博主正介绍从电商平台“薅羊毛”的方法,视频中快速闪过一张张订单截图,极低的实付金额让林某颇为心动。
博主介绍的“薅羊毛”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利用电商平台发放的优惠补贴,以折扣后的低价买进商品。林某跟着视频教学在电商平台注册账号,领取优惠补贴再购买商品,成功薅到了第一笔“羊毛”——原价40多元的商品,被林某以1分钱的价格购入。
“低买高卖,多做几笔,积少成多,我不就发了!”这一笔“羊毛”让林某有了赚差价的心思。但林某发现这种大额补贴,平台一般只提供给新注册用户,而且即使再注册一个新账号,如果登录设备、下单IP或收货地址、姓名、电话与之前订单相同的话,使用了新用户补贴的订单就会被后台风控系统识别为异常,并被自动拦截。几次尝试都下单失败的林某想到了发布“薅羊毛”教程的短视频博主,并在私信沟通后加上了对方的微信。
“只要你交给我2000元学费,我就可以教你绕开电商平台风控机制无限制下单的方法。”为了实现自己的发财梦,林某支付了2000元学费。随后,对方给了林某一系列下单软件的下载方式和使用方法,还将他拉进了一个QQ群,群里有人在发“薅羊毛”的教学视频,有人在炫耀“薅羊毛”的“战绩”,还有人回收商品。五花八门的软件和复杂的操作方法让林某感觉根本学不会,林某再次找到博主,提出由他支付手续费、博主帮忙代下单购货的合作方案。对方表示同意,但提出需要林某再支付1000元。
过了半个月,再次支付了1000元的林某没有收到对方代下单的货物,而且自己已被对方拉黑。这时,林某意识到被骗了。
痛定思痛“自学成才”
钱没有赚到却先被骗了3000元,林某心痛之余,更加坚定了要通过“薅羊毛”赚回来的决心。当初进的“薅羊毛”群组还在,林某终于学会了绕开平台风控机制无限制下单的整套流程。随着“薅羊毛”的技巧愈发熟练,林某的业务规模也渐渐扩大,为此,他拉来了同乡钟某帮忙下单并去快递点收取货物。
为了躲避平台的风控,林某利用软件自动生成了一批虚假的收货地址,这些地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包含生僻字或英文字母等信息,这些地址通过地图都无法查到。为此,林某让钟某与快递员私下联系,但凡派送地址包含某些字段或生僻字符的虚假地址,快递员不需要进行配送,由钟某自行取货或统一配送至某地址。因为免了很多配送流程,直接点击已签收就能轻松赚取配送费,快递员答应为他们提供帮助。
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林某使用这种方法下单1.5万余次,花费9万余元购买了售价58万余元的商品。
全链条打击“薅羊毛”黑色产业
2022年2月,电商平台后台发现了大量异常交易数据,这些交易都存在共同的特征:使用了新用户优惠补贴且都是通过同一个支付账户进行支付的。2022年3月,林某、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3年3月3日,林某、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林某和钟某明知自己不具备电商平台新用户的资格,却利用非法购买的新注册账户将自己虚构为新用户,并制造虚假IP、收货地址等信息绕开平台限制,使电商平台陷入错误认识,允许其使用了不应发放的新人福利优惠。二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很多单我在下单时使用了满减优惠,这个是全平台用户都能使用的,不能算在我新用户补贴里。”林某对自己的诈骗金额提出了异议。
办案检察官通过询问平台、调取数据等方式全面梳理了平台发放优惠的方式以及价格减免方法,将可能属于满减优惠的金额部分予以剔除,就低认定犯罪金额,最终确定林某冒充平台新用户下单1.5万余次,骗取平台新用户补贴共计18万余元,钟某受雇于林某,冒充平台新用户下单1万余次,骗取平台新用户补贴共计12万余元。
为全链条打击“薅羊毛”新型黑色产业,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上下游“号商”、非法软件商、收赃人员等,并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至有属地管辖权的公安机关。针对该案涉及的平台快递员,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涉案快递员对“薅羊毛”诈骗行为的认知度,以及后续有无帮助销赃等细节着重讯问,对犯罪金额不达入罪标准的涉案快递员,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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