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购、租用银行卡、手机卡轻松赚钱,这样的“好事”让许多人心动不已,但你知道吗?出借出租“两卡”会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近日,山西省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警惕身边的“帮信罪”行为。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间,求财心切的家庭主妇袁某将自己的两张开通了网银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出借给牛某使用。没多久,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在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发现袁某名下的2张银行卡单向流入结算资金约824万元。经民警传唤,袁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以“帮信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4000元。
市民吕某经营一家手机店,有顾客找他购买实名认证的手机卡,许诺每张卡可获利1000元。在金钱的驱使下,吕某冒用他人信息办理多张实名手机卡并出售。经查,其中13张实名手机卡被下游犯罪嫌疑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犯罪提供通讯传输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信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犯罪高发频发,尤其是“帮信罪”案件飞涨。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诱惑,或是为了朋友义气将自己的“两卡”出售、出租给他人,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不良影响。为提防、远离帮信罪,请大家务必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同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要对“高额回报”心存侥幸。(来源:太原晚报)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