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公布 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监督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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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作为国家科研体系的重要制度因素,是科学技术良性发展的基石。近日,科学技术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9章102条,其中多处提及科研诚信相关内容。
  《实施细则》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科技部建立提名者和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者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奖励办公室在提名、评审等活动中对相关个人、组织的诚信情况进行审核。对惩戒期内的个人、组织,按程序取消其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资格。
  此外,《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各类主体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
  《实施细则》明确,对通过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个人、组织,尚未授奖的,由监督委员会提出建议,奖励办公室按程序报奖励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授奖的,经奖励委员会审核,由科技部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章、证书和奖金。按规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由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提名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科技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提名资格,按规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由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评审专家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由科技部取消其评审委员、评审专家资格,按规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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