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以高质量建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突破点,持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自下而上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改隐患,拧紧企业各层级安全责任链条,切实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链条不完整、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有力提升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公告制度
该市以信用承诺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建立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企业各环节守信负责,从员工开始,每天作业前自觉排查本岗位风险和隐患,在本岗位风险得到管控、隐患得到治理,能够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员工、班组、车间、企业,自下而上逐级作出信用承诺、逐级确认,最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每日通过本单位正门LED屏幕、公告牌、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等,向社会发布能够保证当日安全生产的承诺公告。应急管理部门每天通过“大连安全生产数字化平台”查看重点企业安全公告,做到“不安全不公告”“不安全不生产”。对“企业安全承诺公告”进行复核中发现数据不真实的、公告承诺不落实的,不如实发布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管理降级等措施。发现“企业安全承诺公告”不实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严肃查处外,依法依规进行信用监管。目前,该市市区两级1000余家重点企业,均在本单位正门LED屏幕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同步发布企业安全承诺公告。
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该市实施差异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的指导意见》,着力破解当前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不突出、重复监管和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依据管理水平对监管企业进行分级。要求市区两级各部门、乡镇(街道)要以监管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基本依据,组织开展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工作,结合监管企业行业类别、规模、标准化建设、事故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将监管企业评定为A、B、C、D级。实行动态监管,A、B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市区两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对其加以正常监督管理;C、D级,纳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A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两次,B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C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D级企业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
着力提升企业主体守信守法意识
该市建立安全风险预警信用机制,定期综合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向社会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领域发出提醒,提升各类主体守信意识,全力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等事件发生。深入企业解读《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大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关于印发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内容,通过信用政策解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安全三日”工作机制,每周最后一天为“固定检查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最后一天为“固定考试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分批次开展培训,培训后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季度的最后一天为“固定演练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随着各项信用工作机制的有力推进,大连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该市将深耕信用沃土,持续探索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工作新机制,让“信用大连”驱动全市营商环境更好更优。(来源:大连市应急管理局)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