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据此实施差异化监管。
《办法》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一校一档”原则归集食品安全信息,形成信用档案,作为开展信用评价的依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归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确定信用等级。
《办法》明确,学校食堂将依据食品安全情况被划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类,相关部门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失信学校食堂开展联合惩戒。其中,对于连续两年被评为严重失信的,教育和相关部门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除此之外,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学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信用管理要求,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列入学校年度考核,依据评价结果实施激励或惩戒。(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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