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商品粮基地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长春市,一直以来,始终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理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担当尽责,推动食品经营者诚实守信,推动食品安全产业有序发展,筑牢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长城”。
在构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新模式方面,长春市不断探索,创新地将信用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机融合,实施“信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确保食品安全既要管活又必须管好。近年来,长春市陆续出台《长春市关于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通知》《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全链条”服务(2023-2025)实施方案》。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相关企业信用监管信息通过公示系统实现全面归集公示。系统梳理整合涉及食品安全信用的21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1409户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任务,做到标准、格式和内容统一。
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有效规范长春市食品领域的健康发展,构筑起食品安全的牢固“长城”。
为何长春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创新模式能得到市场认可、人民群众的认可呢,这得益于长春探索出的量化指标实施分类监管框架。2020年,长春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全覆盖监管,全市44个市直部门和17个县(市)区共536个基层单位纳入双随机监管。同时,长春市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工图”》《长春市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2018年、2021年长春市两次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为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地方”。
在食品行业风险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依托信用监管框架,以全量食品企业信用信息为抓手,探索建立“通用+专业”食品领域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管,对风险等级不同的企业实行分类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实行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网络订餐等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智慧食安”监管服务平台,利用数字化手段解决监管难题,实现监管方式新突破。
除了建立清晰可量化的监管框架,长春市还明确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方式,帮助企业梳理诚信经营理念。长春市坚持食品安全信用“以用为先、责任当前”的监管理念,打好信用监管“组合拳”,积极强化失信管理措施,严格依据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按时限、按流程进行列入和移出操作。统一标准,横向推动市级各单位经营异常名录和严违名单互认,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效能,在招投标、土地受让、金融贷款、荣誉授予等工作中进行严格限制,进一步提高了违法失信成本。从根本上使企业树立起诚信经营理念。
在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监管的同时,长春市还秉承宽严相济的信用监管手段,明确信用赋能的促进、服务双重属性,达到政企双赢、护航食品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不是“一罚了之”,而是给予充分的信用修复的机会。长春市积极探索实施信用修复提前介入工作模式,印发《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信用修复提前告知机制的通知》《关于规范全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流程的通知》等,在实施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时即向监管对象告知列异修复途径和行政处罚修复途径。大力宣传信用修复政策、渠道及流程,保障经营主体及时纠错、主动自新,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2023年,下发信用修复提前告知书550份,实施信用修复4400余户次,对公示信息轻微错误予以容错修改的市场主体54户,开展线上线下信用培育活动36场次,惠企1856户。
接下来,长春市还将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开展专项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打造“食安长春”的金字招牌。
(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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