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乐至县财政局迅速挺进、谋细夯实乐至县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扎实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专项整治意义。为深化专项整治思想认识,全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侦察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特点,让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重大举措。
二是细化整治措施,夯实专项整治工作抓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特点,印发了《乐至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乐财采〔2024〕4号),进一步细化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其他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的内容。在采购人对每个采购项目开展自查的同时,由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对集中采购项目从五个方面开展核查,齐头并进、双向推动。按照专项整治与业务提升相结合的思路,县财政局组织部分单位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参与县级抽查,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重点检查资金量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问题反映突出的项目,检查项目资格预审、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明确专人负责,迅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县财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在采监股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资料收集、问题解答等相关工作。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政府采购专项整治时间工作安排部署,明确采购人自查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并报相关资料,县级抽查于2024年6月20日开始,确保了该项工作按期顺利推进。
来源:乐至县财政局、信用中国(四川资阳)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