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积极完成信用修复。近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完善管理服务,推动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
执法人员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在告知书上对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公示平台、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确保当事人知悉信用修复流程,助力失信主体重塑良好信用。
下一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引导和服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企业减负增信,助力企业发展。
来源:乐至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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