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失信主体规范、便捷、高效办理信用修复,10月8日,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青年广场开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宣传活动。
一是主动宣传。翻印《办法》小折页,在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放《办法》小折页,宣传“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其他失信信息”等信用信息修复方式,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救济途径以及办理程序。
二是主动提醒。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处罚相对人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按时履行法定义务,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程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宣传、提醒等办法,充分保障了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来源:信用中国(四川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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