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税务“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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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眉山市税务局积极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涉税费事项容缺办理,旨在探索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努力构建基于诚信推定的新型征纳关系,让诚信成为守信纳税人、缴费人的“通行证”。
  不动产交易事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业务量大。长期以来,该事项从申请登记到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的环节多、成本高、耗时长等问题,一直是群众办事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后,办理购房减征契税、售房免征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义务和法律责任告知一次性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后,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2022年12月,纳税人陈先生来到眉山市政务中心办理契税业务,经了解,陈先生是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按政策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契税减按1.5%征收的政策。但因为时间较急,陈先生并未前往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家庭住房情况的相关材料,也未携带家庭成员信息材料。税务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陈先生介绍了另一种资料提交方式,即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以通过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家庭成员、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书面承诺,即可在不提交住房情况查询结果、户口簿及结婚证等材料的情况下办理契税缴纳业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陈先生通过填写《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顺利办结了该项业务。
  自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以来,让“承诺”代替“证明”,以“信用”代替“跑腿”,切实为群众“消痛、疏堵、解难”。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平均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0分钟内,极大地节省了群众的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减负降压的同时,眉山市税务局严守税收红线,建立了事后在线核查机制。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相关业务,对未能遵守承诺的办事企业,不再提供“容缺办理”服务,对失信者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促进了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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