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还,只能自食其果。”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郑某因劳动合同纠纷被4名工人起诉,经丹棱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郑某于2021年2月前付清4名工人的工资,合计8万余元。
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到期以后,郑某并未按期履行。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付款义务,还以外出打工的方式躲避执行,家中又无可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在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中,丹棱法院多方联合,查找被执行行踪。2023年1月得知被执行人郑某已经回到家中,执行干警立即行动,马上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当时他正在饭店喝酒吃肉,我们逮了个正着。”执行干警随即对被执行人郑某进行搜查,发现被执行人微信月流水最高达到5万余元。
面对证据,被执行人郑某仍然百般狡辩无财产可供执行,妄图继续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拘留就拘留,反正现在没有钱,所有的钱已经支付了现有工人的工资。”面对态度极其嚣张的被执行人,丹棱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十五日,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实现高效、精确和全面打击“规避执行”“拖延执行”的不良现象,切实保障申请人权益。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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