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国标委终期验收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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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来自省标院、省基标院、成都市标院等7名国家级、省级权威专家组成评估考核组到市公安局,对市公安局承担为期3年的“广元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终期评估考核验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王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文林,广元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标准化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及标准化试点工作单位负责人约20余人参加了此次评估验收会。会议由王莉主持。
  此次验收评估会分首次会、资料审查和末次会三个阶段进行。在首次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市公安局对综合试点工作的专题汇报;在资料审查中,对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评估表逐一审查文件及记录档案资料并一一质询打分,对试点中建立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标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估,经过专家组认真测评讨论、汇总意见最终形成了评估结论。
  在末次会上,专家组对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专家组一致认为,广元公安局牵头的广元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在2018年3月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第五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来,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管理有序;通过三年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试点项目业务关系清楚、标准体系明确,标准内容丰富、服务效果初显,达到了试点目标和预期效果,专家组一致表示,按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的要求,市公安局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以93分顺利通过终期验收评估。同时,专家组也提出四点建议:在持续开展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中,一要多方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工作支持,发挥各行业单位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在个人信用信息建设管理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标准内容的适用性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注重标准应用的可操作性。三要大力开展个人信用体系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实施和评价,引领各部门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形成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氛围,共建和谐守信法治国家。四要进一步挖掘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中的特色亮点,扩大标准化试点的应用效果,打造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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