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多所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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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有序做好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规范社会信用服务,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共筑诚实守信社会环境,近日,攀枝花市十九中小学校、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条例》。
  学信用条例 筑诚信社会——攀枝花市十九中小学校组织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6月5日下午,攀枝花市十九中小学校分两个校区同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苟健东和党委专职副书记梅静分别在密地校区和龙箐校区组织教职工就《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等章节进行了学习。深入了解立法目的、社会信用的概念、《条例》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措施等内容。明白了认定失信行为的依据有哪些,怎样惩戒失信主体,怎样激励信用良好主体,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诚实守约的法治意识。
  会议强调,全体教职工要提高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意识到诚实守信已步入法治化轨道,以身作则,做诚信公民。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
  通过学习,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了诚信意识,树立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观念,纷纷表示要依法守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为建设诚信社会贡献应有力量。
  学信用条例 扬诚信之风 ——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组织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5月29日上午,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条例》分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六条,对社会信用相关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和明确规定,旨在构建科学、规范、公平的社会信用体系。活动中,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孙华忠对《条例》颁布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等进行了简要介绍,特别把《条例》中个人及事业单位的权利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的宣传解读,提高了教职工对《条例》的知晓度,明晰了社会信用相关权利和义务。孙华忠要求全体教职工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在进一步自学的基础上,从自身做起,贯彻落实好《条例》,不断夯实社会信用法治化的思想基础,共筑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通过本次学习,全校教职工进一步认识到“知信、守信、用信”的重要,营造了共同发扬诚信之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建设。(攀枝花市十九中小龙箐学校、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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