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规范经营主体登记中介行为 筑牢市场准入合规防线

发布时间:2025/10/1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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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服务行业秩序、防范登记风险,10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规范经营主体登记中介代理行为培训会,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及辖区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机构代表共同参会,以地方实践推动政策从“制度文本”向“治理实效”转化。
  此次培训会聚焦今年9月正式施行的《办法》核心要义开展专题宣讲,紧扣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法治化进程要求,从登记联络员与代理人资质条件切入,系统解读代理人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核心制度——明确代理人需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完成身份核验与备案,且需妥善保存执业记录,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为强化风险警示效应,会议结合虚假材料提交、身份信息冒用等跨区域典型案例,重点阐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中的罚则条款,特别强调代理人在执业中需强化身份核验责任,从源头防范登记风险,呼应“严监管、优服务”的市场准入治理导向。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辖区实践、对标行业治理要求,提出三项规范化举措,为经营主体登记中介行业提供可借鉴的“地方样本”:其一,资质准入规范化,要求中介机构需取得包含“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坚决杜绝“黑代理”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契合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的总体部署;其二,服务流程标准化,明确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边界,严禁借代理之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呼应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制度初衷;其三,信用管理常态化,将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纳入统一的信用监管范畴,为构建一体化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提供基层支撑。
  会上,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强化经营主体登记代理管理提出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建立内部复核制度,严格审查材料真实性,杜绝虚假登记,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区市场监管局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前端指导,形成“监管+服务”的跨层级协同合力;三是深化信用约束,强化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与执业规范,落实登记代理人监督惩戒机制,表彰诚信代理人员、限制惩戒失信代理人员;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与业务研讨,持续提升登记注册服务效能与风险防范能力。
  此次培训不仅明晰了经营主体登记代理行为的规范标准与责任边界,更为营造统一、公平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双流区将持续跟踪政策落地成效,推动中介行业从“无序竞争”向“规范发展”转型,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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