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就医,需要分别排队缴纳挂号、检查、取药等费用,占用患者大量时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为解决传统医疗服务流程中医疗付费不够集约高效问题,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广州市等地试行“信用就医”,实现先诊治后缴费,使得就医时间缩减约40%。
医疗诊治,本是救人于水火的济世行为,不应因为经济因素,导致一些正常的诊疗行为被耽误。所以,先诊疗后付费,是很多人非常期待的一种理想状态。
近些年,国家一直非常重视相关工作的推行,并分别针对急危重症患者和贫困人口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推出了不少举措。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对医疗机构如何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收取治疗服务费用,依然是医疗机构极其重要的资金来源。所以,先诊疗后付费当下还只能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推行。对急危重症患者、贫困人口实施先治疗后付费,给很多患者带来了福祉。但是,这些福祉的背后,也存在着医疗机构的财务风险。比如,一些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后,会出现被救治者无力支付或故意拖欠费用的情况。医院出于财务管理上的需要,将救治发生的费用转移到科室甚至是医生个人身上。长此以往,就会极大地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现在,不少人将因为要先付费带来的诊疗不便,归结为医疗市场化改革,这恐怕有些偏颇。事实上,经济体量最大的美国,其医疗体系依然高度市场化。但在美国,先诊疗后付费规则就执行得比较好。一般来说,治疗结束、患者回家若干天后,才会收到来自医院的账单。这时,患者才需要处理付费问题。当然,无力支付的患者,可以申请一些救济手续,医院不会因为“后收费”而产生经济纠纷。
患者拿了账单必须乖乖付费的一个前提,是当地有比较完善的诚信体系。如果产生了消费而恶意欠费,不仅会被严肃追责,个人信用记录也会被“记上一笔”,在后续贷款、开设信用卡时遇到重重不便。一句话,欠费会让欠款人的损失远大于他的获益。
事实上,现在的医保患者住院时,诊疗过程基本上可以视为先诊疗后付费。他们虽然也需要在住院时缴纳一部分押金,但在治疗过程中,一般不会过多考虑欠费问题,而会在出院后3天结账。在这个过程中,之所以很少出现医保患者欠费的问题,是因为医保支付已经建立了一个诚信体系——患者这次恶意欠费了,以后看病就不能享受医保支付了。
可见,有关部门和机构不妨探索建立更完善的医疗诚信体系,对于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人员,可以实施限制高消费等惩治措施。针对拖欠费用人员,法院也有必要及时出手,建立快速审理机制。当然,也要看到:一些患者并非有意欠费,而是确实存在困难。对此,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明确帮扶标准,让真正有困难的就医群体,可以通过申请补助或分期贷款的方式完成付费。解除了这个后顾之忧,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才可以更好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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