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地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下列单位列入2022年上半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领域诚信“红名单”,现进行公告:

对列入消防安全领域诚信“红名单”的信用主体,相关部门要实施以下联合激励措施:(一)消防救援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监督抽查频次。(二)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三)在工作评优评先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四)社会单位(场所)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相关岗位人员聘用时,向社会单位推介信用记录良好的从业人员。(五)国家、自治区、地区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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