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重点举措提振经营主体信心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分享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旨在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整体优化目标,按照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的要求,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政策举措。具体来看,《重点举措》包含十个方面40条务实举措,其中,不乏与信用相关的工作,充分展现了信用赋能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加快完善市场秩序制度规则方面,《重点举措》提出,推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平台收费行为。
  市场准入和退出是经营主体感受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在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方面,《重点举措》明确,实行认缴出资依法按期实缴,保障交易诚信、秩序和安全。加强公司信息公示义务的落实,强化社会监督,建设诚信市场。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重要举措》在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明确了多项与信用相关的工作。在全面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提出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建立实施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机结合,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场景,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在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方面,指出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在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工作方面,提到落实好大型企业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要求。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在提高智慧监管能力方面,提出在坚持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基础上,不断提高智慧监管能力,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研究探索沙盒监管等模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防止短时间内对同一企业多次开展检查。全面升级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持续完善全国 12315 平台功能,加快全国企业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
  质量基础设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支撑。在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方面,《重要举措》提出对利用信用评价、引用地方标准不当构筑新的隐性壁垒行为,加大规范清理力度。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在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方面,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高效办理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信用修复等“一件事”。在支持引导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三年行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