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引导和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和发展信用经济,加强和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防范和控制信用服务风险,根据《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5月16日。
《征求意见稿》包含总则、行业发展、行业自律、机构申报、监督管理、附则共计6章40条。本办法所称信用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向社会提供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从事信用咨询、信用管理、信用信息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不得妨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接受监督管理。
征求意见稿全文↓↓↓
关于《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5月16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609304759 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财金信用处黄力 电话:86705887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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