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其中,四川省绵阳市、广元市成功入选。
近年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制度标准,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拓展“信易+”应用场景,不断提升便民惠企服务水平,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成都市、泸州市相继于2018年、2019年成功创建为全国第一批、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截至目前,四川共有4市获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一以贯之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成都、泸州、绵阳、广元四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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