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召开“双公示”信息工作培训会 着力提升信用数据归集共享质效

发布时间:2023/06/30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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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质效,6月29日,省大数据中心信用发展处(省信用中心)组织召开“双公示”信息工作培训会,会议采取“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17家省级部门“双公示”信息工作负责人、业务人员,21个市(州)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信用科(办)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双公示”信息公开评估结果,对“双公示”信息业务管理和数据报送操作进行培训,对“双公示”信息报送要求、字段标准、校验方法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并对特殊问题的处理进行有针对性地答疑。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省新闻出版局分别围绕“双公示”工作进行了交流。

  会议指出,国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全面归集公共信用数据提供了充分的政策法规依据,特别是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数据条例》,更是专门明确了未按规定收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公共数据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各省级部门,各市州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全省信用信息资源中心、管理中心、服务中心,归集管理全省信用数据,服务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战略,向国家报送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各级各部门应通力合作,努力推动包括“双公示”数据在内的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助力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水平。

  会议明确,要共同努力提升信用数据归集共享质效,充分认识“双公示”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对“双公示”数据归集报送的有关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双公示”信息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信用数据归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带着问题学,找准差距改。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大数据中心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巩固专兼职力量,不断优化数据报送机制、校验规则,完善存疑数据、问题数据通知与更正功能。三是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力求迟报率、瞒报率为零,合规率达到100%。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大数据中心将对标对表国家信息报送要求,实时监测信用信息报送进度,落实“月通报、季评估”考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发力,促进全省“双公示”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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