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提出17条措施促进民间投资 明确积极发挥信用信息支撑作用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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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微博截图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四方面提出了17项工作措施,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与银行共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资金支持信息,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渠道。四是营造良好环境。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更好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大力推广各地促进民间投资经验做法,调动各地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积极性。

  在具体工作措施中,《通知》对信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方面,《通知》明确,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引导民营企业量力而行,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避免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杠杆投资,防止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

  在积极发挥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方面。《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信易贷”模式,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为基础,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提高民间投资融资能力。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建立或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努力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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