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法治思维 共筑诚信社会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巴中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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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要健康有序运行,不能没有诚信。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诚信建设是一项全方位立体化的系统工程,它既涉及公民自身的道德建设,也是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因此,道德教育和制度约束是开展诚信建设、弘扬诚信理念的两条基本路径。
  今年12月1日起,《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将正式施行,对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针对恶意拖欠债务、偷逃税款、制假售假等现象,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社会公共生活的透明度,有效降低社会交往的风险和成本。同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从社会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推动社会治理和弘扬诚信理念奠定良好基础。
  诚乃做人之本,正乃法治准绳。将诚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是因为诚信与法治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
  一方面,坚持诚信理念是制定和实施法律的重要价值取向。法律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必须秉持诚信的价值观,公正地规定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才能得到普遍遵从和有效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到培育和弘扬。
  另一方面,法治是实现诚信最可靠的保障。在法治环境下,法律为人们提供稳定的预期,既倡导和保护诚实守信,又反对和惩戒失信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律的适用正是诚信理念的实现过程。
  正在日益融入世界的我们,诚信理念在新时代下的价值更为凸显。无论是个人的工作生活,还是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等,都需要我们加速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坚持“诚信理念+法治思维”,通过制定不同机构、不同行业的规章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颁布实施惩处诚信缺失行为的法律,加强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长效机制,用法治“红绿灯”维护并推动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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