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同盟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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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月14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企业信用同盟已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
  企业信用同盟是在市场监管总局的倡议指导下,由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组织推动,于2023年成立的全国性企业信用自律组织。成立以来,企业信用同盟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入盟标准,发展同盟成员41家,强化桥梁纽带功能,引导成员企业守信践诺、自律经营。
  常态化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入盟遴选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和同盟理事会初审、秘书处复核、专家组审定”的常态化入盟遴选审核机制,畅通守信企业入盟通道,确保入盟企业遴选公平透明。二是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同盟成员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按照评分结果分为三个等级”的评价机制,分阶段推进同盟成员信用评价工作。三是自身建设机制,包括开展本行业、本领域信用数据资源调研等。四是会议活动机制,建立轮值理事长制度。五是服务支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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