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重新修订了《泸州市创新型科研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并在其中对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进行了着重强调。主要是要求创新型科研机构时应如实填写材料,对弄虚作假的科研机构会将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而已通过认定的科研机构在有效期内如有恶意停止经营、套取财政补助经费等失信或违法行为,将撤销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将社会信用建设纳入《泸州市创新型科研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是泸州市科技知识产权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加强对科研机构的信用建设管理,从而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氛围,最终推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发展。
报送单位:泸州市发展改革委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