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范提取行为。《通知》就“防范和惩戒违规提取行为”做出明确要求,多处事关信用!
《通知》要求,资金中心深入实施提取业务告知承诺制,职工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提取承诺内容。
《通知》明确,从严惩戒违规提取行为。违规提取行为严重影响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结果。资金中心一旦发现存在骗提套取行为,将按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1.终止提取行为,要求职工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所提金额;
2.将职工违规提取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
3.将职工违规提取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待其信用修复后予以恢复;
4.依法依规向人民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5.同一单位出现多人次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向其主管部门通报,中止单位线上业务办理资格,待其信用修复后予以恢复;
6.房屋中介机构教唆或协助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其代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并通报有关管理部门;
7.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