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体育局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方案明确,到2023年6月,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
进一步完善执法合作机制。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动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
增强执法工作力量。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市县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统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作用,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加大检查力度,根据需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做到全覆盖。
明确监管执法重点。执法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等规定的行为;违规举办竞赛等。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要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用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升执法水平。探索信用监管方式,通过建立诚信档案等,记录各类培训机构违法信息,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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