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副行长李文靖在会上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持续深化和提质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李文靖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政策与乡村振兴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辖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有效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为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着力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人民银行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三信”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多方合作优势,精准识别、评价涉农主体信用状况,推动评定结果在金融服务、乡村治理、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应用。截至2023年末,全区共评定信用户61.65万户、信用村1395个、信用乡(镇)73个,其中,银川市、盐池县、同心县评定比例已近100%。
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重点产业,人民银行推动利用地方征信平台,加大对涉农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通过征信机制依法依规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助力涉农主体融资发展。截至2023年末,地方征信平台已归集辖内6261户涉农主体基本信息、农村合作社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农业龙头企业信息等19类197项数据资源,先后与27家金融机构深入对接应用场景需求,发布金融产品160款,累计帮助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融资55.52亿元,信用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的作用逐步展现。
在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上,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最大限度发挥信用评价体系的应用价值,为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人民银行实施分类指导推动脱贫地区信用重建,重点在固原市、盐池县等地区开展农户信用重建工作,引导“失信村”向“诚信村”转变,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农户贷款获得率和覆盖面。截至2023年末,全区共完成超过5万农户信用记录的精准分析和分类施策,金融机构累计释放失信农户近2万户,重新获得授信金额达到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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