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推行“先学后付”支付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推行“先学后付”支付模式。
《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鼓励和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使用“先学后付”的具体方案,确保本地区在2024年7月底前,实现以“先学后付”模式收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达10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超5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创新“先学后付”手段,探索有益经验。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引导机构内部控制和资金使用规范,防范经济活动风险,保障学员、家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自觉向学生家长宣传“先学后付”支付模式,帮助家长了解“先学后付”支付模式的使用情形和对保障其资金安全、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作用,主动提醒家长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支付费用。
据了解,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是指培训机构先提供培训服务,服务结束后,家长再结算支付培训费用。这一收费模式对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卷款跑路”、有效化解退费投诉纠纷、增强校外培训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等方面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四川省此前试点开展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结合信用消费发展趋势,参照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模式,探索微信支付分功能在教培行业的新应用场景,微信支付分满600分以上的家长在管理平台报名培训课程时,可免费开启“先学后付”模式。家长可购课试听,满意机构培训质量后再全额购课,降低家长“试错”成本。待培训服务结束,由家长确认“课消”后支付培训费用,每上完一节课后付一节课学费。同时,开通“先学后付”服务的培训机构需经过微信支付分的申请审核,限制存在不规范收费行为的机构功能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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