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新规出台,助力失信主体重塑信用

发布时间:2025/12/05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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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闭环机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施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迈入新阶段。
  《办法》的核心在于构建了一套清晰、有序的信用修复规则。它系统性地将违法失信信息依据情节轻重,科学划分为轻微、一般与严重三个类别,并分别为其设定了差异化的最短公示期与申请修复条件。这一分类管理机制,体现了过罚相当、鼓励自新的原则。无论是常见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还是针对行政处罚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办法均明确了具体的适用情形、申请条件、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使信用修复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透明。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体现了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协同理念。它明确了当事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便捷申请、建立健全部门间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等内容,力求降低申请人负担、提升修复效率。其中,对于企业破产重整期间提供临时信用修复支持的规定,彰显了制度温度,有助于企业困境重生。同时,《办法》对申请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设定了严厉的惩戒条款,确保了信用修复的严肃性与公信力,进一步筑牢了制度堤坝。
  总体而言,《办法》的施行,将有力推动市场信用环境从静态的“失信惩戒”向动态的“信用修复与重建”转变。它既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市场秩序的公平,又给予失信主体改过自新、重返正轨的机会。这有助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最终推动形成“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纠错复活”的健康信用生态,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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