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金融力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其中多项内容涉及信用相关工作。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方面,《通知》明确提出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提质扩面。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优化定价机制和放贷程序,审慎探索基于林业经营收益权、林下空间经营权的融资模式,以及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产品服务模式,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可循环信用贷款。
在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通知》强调优化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融资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科技投入,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信贷流程、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模型,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融资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在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加强风险管理。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信用促进体系,通过信息共享、风险分担等机制,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
此外,《通知》还提出强化组织保障。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强化林业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持续完善信用体系,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不仅为林业金融发展提供政策指引,也系统规划了林业领域信用生态的建设蓝图。“信用”这一要素贯穿于林权抵押增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行业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成为撬动金融资源流向林业的关键支点。《通知》的实施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与风险,使良好信用转化为林业经营主体的“绿色资产”,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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