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多处提及信用

发布时间:2025/05/23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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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量增、面扩、价降的积极成效,但融资方面仍然面临一些困难。为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着重发挥监管、货币、财税、产业等各项政策合力,从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其中,多次提及信用内容。
  在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强化小微企业贷款监管引领。对于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的小微企业,加大融资对接力度,强化信贷资源倾斜,保持信贷投放力度。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结构,提升服务精准度。
  在强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方面,明确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研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核销政策,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在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优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在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资本金补充、绩效考核等方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拓展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稳步扩大业务规模,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积极向小微企业降费让利。《若干措施》还明确了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巩固“信易贷”工作成效,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提升共享信息质量。加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共享,为银行提供高质量专业化征信服务。引导银行加强信用信息在贷前、贷中、贷后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为小微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失信记录提供服务和帮助,支持小微企业便捷重塑信用,推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强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发挥地方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企业培育,深化信息共享,改善信用环境,通过各省(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予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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