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强化供应链金融规范,防控相关业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三方面,提出21条内容。
一是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方向、保障中小企业权益。《通知》要求,发展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国家战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要发展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供应链上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订单贷款、存货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推动供应链票据扩大应用。供应链核心企业要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或不当增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要坚持信息服务的本职定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未依法获得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杜绝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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