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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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3月29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最近修改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法规支撑和制度保障,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加强信用监管的主要力量,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突出体现在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企业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以信用环境的改善,推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强化信用助企服务,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水平。部署全国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实施信用培育,推广信用承诺,去年一年,助力2400多万户经营主体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或修复信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提升守信企业获得感。推动成立了企业信用同盟,实现社会协同共治。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了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支持失信主体便捷高效重塑信用。超过2200万户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依法解除了他们在招投标、投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释放了经营主体的活力。
  丰富信用监管工具,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监管总局推进年报精细化管理,改革个体工商户年报,深化“多报合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五年全国企业年报率均达91%以上。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打造企业信用趋势“晴雨表”。编纂中国企业信用年鉴,全景展示企业信用状况。已经归集117.71亿条涉企信用信息,市场监管总局与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服务协同监管。开展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赋能区域协同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市场监管更加精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企业475.6万户,通过抽查对企业做到了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使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了51.9%,最高提高了近2倍,实现了精准监管。特别是实现了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与食品、特种设备专业领域监管深度融合。探索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强化失信行为治理,信用环境有效改善。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五个一批”,通过重点排查一批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强力惩戒一批失信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及时公示违法失信信息。截至今年2月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893万条、经营异常名录972万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923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日均访问量突破1.31亿人次,日均查询量超过1600万人次,有效发挥了失信曝光、社会监督的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修改为契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扎实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持续打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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