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决策部署,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具体实践,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倡议指导下,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组织推动,由11家企业于2023年7月发起成立了首个全国性企业信用自律组织——企业信用同盟,彰显了我国信用建设的巨大优势。这是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创新工作,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探索。
2023年11月,企业信用同盟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信用同盟“工作规则”及“入盟退盟规定”。依据审议通过的入盟退盟规定,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源,对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11家发起企业推荐的近百家报名企业进行遴选和审核,最终确定了30家入围企业名单。目前,企业信用同盟成员已经发展壮大到41家(详见附表),对企业信用同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企业信用同盟将秉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自愿加入、协同共治”的原则,发挥政企连接、信用服务、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共治共享、开放合作的作用,以“打造内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平台”为目标,在信用评价、信用服务、守信激励等方面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推动企业信用同盟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入盟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企业信用同盟2024年计划开展四方面的工作(详见下图),服务入盟企业诚信健康发展,增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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