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服务国家战略、突出信用应用、坚持目标导向为主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随着2024年全国“两会时间”正式开启,小编系统梳理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将带来的信用方面建议提案。
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浙江省委会主委成岳冲:信用修复为经济大循环注入“源头活水”
细化统一各级、各区域、各领域信用平台修复期限、情形、条件、程序等规则,打造“信用修复码”等可感知、可使用的信用标签,实现“一口办理、一次办成”。
通过信用大数据库建设,支付宝等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全量归集、监测、预警、分析和风险评估,主动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开展“一对一”提醒。
优化“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通道。如全面完善“信用中国”应用、开发小程序等,满足信用修复申请人在线咨询、异议申请、自主修复、查看修复进度等“一网办、便捷修、少跑路”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征信互认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征信互认,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试点开展跨境征信合作,加快推进粤港澳三地信用报告标准互认、征信产品互认,研究设立专门渠道服务于征信报告跨境传输,提升跨境融资信用服务能力,解决跨境融资难题。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张家港市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以农村信用体系撬动基层社会治理
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永联村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汇聚融合银行的个人金融数据、发改委信用部门的行为数据、永联村20年积累的文明数据,为每位村民描摹“信用画像”。
算法模型对文明行为、金融消费活跃度和信用可信赖程度进行赋分评级,村民通过参与文明活动、积累守信行为可实现信用积分动态提升。永联村还与金融机构、周边商户合作,向村民提供对应的商品折扣、文体活动、医疗服务、信贷优惠等服务。
吴惠芳建议,加快制定社会信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结合乡村特点打造一整套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各地因地制宜推广实施,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正国:探索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修复制度
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明确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恢复的条件和程序。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修复措施,不能仅是简单地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或者将失信信息删除,而应该更加注重实效,追求信用权益圆满状态的恢复。
在具体的修复方式上,可以采用更加主动多元的措施,比如借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中的自主解释机制,允许相关法定代表人对修复其信用的原因进行充分解释说明,从而最终构建在相关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条件时,允许其申请法院裁定解除相应信用限制的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给予民营企业征信保护机制
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特殊时期的金融和资金支持,不在特殊困难时期抽贷,在新增贷款和发债担保增信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提升民营企业在信贷投放中的比重;
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在各银行贷款总额不减少,增幅比例不低于各银行企业贷款增幅平均比例;
给予民营企业征信保护机制,如发生展期,在不超过企业总融资额比例和期限的情况下,不在征信上体现;
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鼓励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国有大型增信公司等加大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担保;
成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基金,在各级市场引导投资,发挥积极的推动和支持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进一步完善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四类人员”高消费措施
既要加大执行力度,也要最大限度减少限制高消费措施对被执行单位“四类人员”的负面影响,合理划定限制措施。
一是根据现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保障市民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基础上,合理划定限制措施,将高消费及非必需的消费限定为乘坐飞机头等舱和动车商务座出行。
二是切实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避免采取“一刀切”的限制“四类人员”高消费措施,建议完善司法解释,对实施限消措施前应该考量和评估的具体因素、可以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进行细化、明确, 强化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三是相关案件中止执行的,解除对“四类人员”的限制消费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朱丽平:将铁路出行重点不文明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针对在车站或列车上的占座霸座、越席乘车、酗酒闹事、禁烟区抽烟等不文明行为,建议由中央文明办、交通运输部牵头,将目前由人民铁道网、中国文明网发起的《铁路旅客文明出行倡议》,升级为中央文明办、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铁路旅客文明出行公约》,将重点不文明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铁路文明出行宣传教育纳入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文明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燕:探索建立物业信用评价结果与管理收费挂钩机制
将业主纳入物业公司信用评价的范围。对物业公司的信用评价,其主体不仅要涵盖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还应涵盖第三方评价机构,更要全面纳入业主的意见,并科学设置各评价主体的评价权重,适当提高业主评价权重。
评价结果严格落实“全国一张网”,评价结果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招标、各类评奖评优、出具企业诚信证明、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监管等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建议探索建立物业信用评价结果与物业管理收费挂钩机制,将物业信用评价作为物业费调整的参考,推进物业服务费用收缴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良性联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民建中央建议,应尽快组织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
从法律层面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以及民营经济的定义、性质、范围、地位、作用等进行明确,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提振发展信心。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民营企业提供与国企、外企同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会,推进构建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对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政企关系、统计监测、征信建设、人才引进培养、职称晋升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发展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促进二手车规范化、提高行业诚信度
一是建设全国性汽车全生命周期数据平台。汇聚从生产制造到循环再利用等全流程信息,促进二手车规范化、提高行业诚信度。
二是支持二手车再制造行业的发展。在税收、财政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建立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打造二手车再制造产业体系,提升用户认可度和信誉度。
三是出台促进二手车消费的专项政策。鼓励各省市扩大汽车消费补贴范围,将合规二手车企业销售的车辆纳入购车优惠政策范畴,与新车享受同等补贴,加快二手车流通。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朱建弟:恢复投资者信心,完善企业诚信建设
恢复投资者信心,首先要做到买者自负,其次要建设完善企业诚信系统,还要压实各方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所有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上市公司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要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股利的分配,要给投资者回报。发行人要完善法人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其内控制度,增强公司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有企业通过注销规避责任,建议加大惩处力度
规制企业通过注销登记规避责任现象,加大惩处力度,将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将恶意注销的企业负责人及股东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在一定期限内注册公司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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