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管理机制再优化 更好促进信用风险分散、服务实体经济融资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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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作为支持企业债券融资的有力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被各方寄予厚望,如何助力其功能进一步有效发挥?
  近日,经广泛听取市场成员意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实施修订形成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并配套发布《关于完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参与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具体要求。
  市场参与机构普遍认为,在当前金融市场深化改革背景下,交易商协会修订《业务规则》并制定配套通知,旨在加强CRM参与者全环链管理,健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交易商积极展业,促进CRM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其信用风险分散分担功能。随着市场自律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信用衍生品将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而助力金融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何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是交易商协会2010年以来推出的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信用违约互换(CDS)、信用违约互换指数(CDS指数)等合约类产品,以及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信用联结票据(CLN)等凭证类产品。
  其中,CRMW、CRMA均于2010年11月首次公开亮相,标志着国内信用风险衍生产品诞生。2016年,交易商协会在前两类产品基础上,推出了CLN和CDS两类新的工具,进一步拓展了CRM工具的品类。
  CRMW、CRMA均是盯紧参考主体单一债务的产品,不同点在于CRMW是标准化合约,需要由在交易商协会备案的创设机构进行创设,并且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转让;CLN和CDS则是盯紧参考实体一揽子债务的产品。
  “CRM相当于对标的债券的违约风险提供一个保险。以CRMW为例,购买CRMW的投资人需向创设机构支付信用保护费,那么其承担的信用风险从'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降低至'被保险后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有券商人士向记者解释道,如果CRMW标的债券发生支付违约等信用事件,创设机构需向投资人赔付损失或原价买入相关债券。
  2018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随后,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引导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前景和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此后,以CRMW为代表的信用风险衍生工具创设节奏加快,规模迅速扩大。据华福证券统计,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场共创设688只CRMW,创设规模合计1100.13亿元,保障比例维持在30%至40%左右。
  重点完善参与者管理框架
  CRM业务试点推出后,经十余年发展,产品序列基本完备,挂钩标的持续拓展,应用场景逐步丰富。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CRM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存量名义本金超1000亿元,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助力防范金融风险。但与此同时,在市场运行、备案管理、产品创新等多个维度上也逐渐显现各类问题,需要在制度层面进行针对性优化。
  目前,CRM参与者实行分层架构,参与者分为核心交易商和一般交易商,分别达67家和98家,涵盖银行、券商、基金、信托、保险、信用增进机构等不同类型。其中,核心交易商可与所有交易商交易,一般交易商只能与核心交易商交易,二者交易杠杆比率要求也有所不同。
  近年来,核心交易商活跃市场作用不突出,部分核心交易商长期未展业,需要强化核心交易商能力建设。同时,随着市场成员参与意愿不断增强,一般交易商备案准备耗时长,也需要进一步提升CRM市场入市便利。
  “此次发布的《业务规则》和《通知》便诞生在这一现实需求下,重点完善了CRM参与者管理框架,将仅事前备案管理拓展至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环链管理,并优化一般交易商备案要求,引导核心交易商积极展业,健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业内人士表示。
  具体而言,一是将一般交易商备案优化为信息登记,与原一般交易商备案要求相比,备案说明书、内部制度等材料进行精简,调整为包含机构基本信息、衍生品资质证明文件和接受自律管理书面承诺的表格模板,大幅提高入市展业效率。
  二是对核心交易商和创设机构备案要求进行优化,新增定价能力要求,增加CRM业务量要求至“最近一年应达到5亿元”,并综合考虑业务关联度和处罚严重性等因素,细化“无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同时,压实核心交易商等参与者的交易对手方管理职责,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将风险管理的主动权更多交还给市场。
  三是提升核心交易商管理要求,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核心交易商事中事后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交易商的“含金量”。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优化CRM市场运行机制和产品创新。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完善信用衍生品配套制度是推动我国信用类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手段。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在提升CRM市场管理与服务水平上持续发力,例如,简化产品备案流程,规范产品信披机制,推动CRM产品及应用场景创新丰富,优化CRM信用事项判定决定机制等。
  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信用事项决定规程》已正式发布,未来在监管及各相关参与方共同努力下,CRM市场将实现更加高效稳健发展,持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增强金融市场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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